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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规范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
供稿人:新京报  时间:2010-10-06  次数:
  新京报10月6日报道 教育部表示,一年级学生不具备申请资格,各高校不得推荐、报送一年级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的特殊学制学生,原则上从入学第6年开始不再具备高校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国家奖学金是面向高校本专科学生设立的荣誉最高、奖金额最大的国家级奖学金项目,每年奖励5万名,奖励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负担。   教育部办公厅日前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依照这份文件的要求,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实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制度的高校,如将综合考评成绩作为国家奖学金考核指标,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也必须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   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不过教育部表示这些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教育部规范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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